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退役军人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49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区退役军人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
2. 部门职责:负责本区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的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收、存放及退役金的核定、各项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采集、信访接待、走访慰问、优抚帮扶、权益保障、舆论宣传、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春节、八一前夕为困难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
二是开展两次街道(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系统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持续夯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基础,以过硬业务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更精准、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三是在各项重大活动节点积极号召各支“首都老兵”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服务,深化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以“老兵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宣讲实践活动。
四是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开展线下退役军人招聘会,提供就业平台,助力退役军人完成就业。
五是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政引领、待遇落实、档案管理、荣誉激励、关心关爱、文体活动、创业就业扶持等工作。
六是保障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供暖费、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费用落实;做好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保障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退役军官享受公务员医保待遇。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5039.81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5210.88万元减少171.07万元,下降1.1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039.81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5210.88万元减少171.07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67.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4%,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771.50万元减少104.17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4372.48 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4439.37 万元减少66.89 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人数减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3万元,与2025年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